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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笔迹鉴定的规范及标准

日期:2021-10-25

1部分笔迹特征的分类

规划

本部分规矩了笔迹鉴定中常用的术语和界说。

本部分规矩了笔迹鉴定中笔迹特征的品种。

本部分适用于文件鉴定中笔迹鉴定

 

标准性引证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部分的引证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但凡注明日期的引证文件,其随后悉数的修正单(不包括订正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但是,鼓动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讨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别。但凡不注明日期的引证文件,其最新版别适用于本部分。

 

《简化字总表(1986年新版)》(1986-12-22国家言语文字作业委员会发布)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95-12-2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我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

《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鉴定-03-25国家言语文字作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发布)

《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标准》(199747日发布国家言语文作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

《汉字共同部首表(草案)》(1983年我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计量局发布)

《汉字部首表》(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自,200951日实施)

GB13000.1《字符集汉字部首归部标准》(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自200951日实施)

GB/T12200.2-94汉语信息处理词汇02部分:汉语和汉字

GB/T15834-1995 标点符号用法

SF/ZJD0201001-2010 文书鉴定通用标准第1部分文件鉴定通用术语

 

术语和界说

3.1 GB/T12200.2-94 汉语信息处理词汇02部分:汉语和汉字中建立的以下术语和界说适用于本部分

3.1.1 笔画:构成楷书汉字字形的最小连笔单位。汉字最底子的笔画有横、竖、撇、捺、点、折等。汉字笔画的称谓见附录A:《汉字笔画称谓表》。

3.1.2 笔顺:书写每个汉字时的笔画的次序和方向。现代汉字的笔顺可参见《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和《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标准》,汉字笔顺书写的规矩见附录C:《汉字笔顺规矩表》。

3.1.3 笔数:构成一个汉字或汉字部件的笔画数。

3.1.4 汉字部件:由笔画组成的具有组配汉字功用的构字单位。现代汉字部件按是否成字可分为成字部件与非成字部件。

3.1.5 部首:一部分能够成批构字的部件。凡含有某一部件构成的字在字典中均摆放在一起,该部件作为领头单位排在最初,成为查字的根据,称为部首。部首多由形旁构成。汉字的部首标准参见1983年公布的《汉字共同部首表(草案)》、2009年公布的《汉字部首表》和GB13000.1《字符集汉字部首归部标准》。

3.1.6 偏旁:合体字的构字单位的传统称号。旧称合体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汉字部件构成)左为偏,右为旁,现在统称偏旁。偏旁本为独体字,在古代汉字中偏旁一般与独自成字时形状相同,现代汉字偏旁有一些改动。汉字偏旁的称谓见附录B:《汉字偏旁称谓表》。

3.2 SF/ZJD0201001-2010 文书鉴定通用标准第1部分文件鉴定通用术语中建立的及以下术语和界说均适用于本部分

3.2.1 书写活动:书写活动是人类言语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运用言语,经过手写文字记载信息与表达思想的一种书面言语行为。

3.2.2 书写符号体系:指书写活动中用于记载信息与表达思想的悉数文字、符号、图形、绘画等书写形象体系的总称。

3.2.3 书写东西:指书写活动中构成笔迹的造型体的总称。常见的书写东西有钢笔、圆珠笔、墨水笔、毛笔等。

3.2.4 书写承载物:指书写活动中经过书写东西在其上构成有色或无色书写符号体系的各种物体的总称。常见的书写承载物有书写纸、打印纸等各种纸张。

3.2.5 书写标准:指国家规矩的书写符号体系的书写和运用标准、标准、规矩等。如1986年新版的《简化字总表》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规矩的汉字的正写法;《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标准》;GB/T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附录A汉字笔顺规矩等。

3.2.6 书写技能:指个人掌握与运用书写符号体系进行书写、表达思想的技巧和才干。

3.2.7 书写水平:指从笔迹中反映出的书写人书写才干和技巧及审美档次的凹凸和好坏程度。书写水平根据凹凸和好坏程度可分为极高、较高、偏高、中等、差错、较差、极差等等级。

3.2.8 书写速度:指书写活动中书写人经过书写运动器官控制书写东西进行书写运动的速度。书写速度根据快慢程度可分为潦草、较快、偏快、中等、偏慢、较慢、缓慢等等级。

3.2.9 书写力度:指书写活动中书写人经过书写运动器官控制书写东西进行书写运动的运笔压力与加速度。书写力度根据笔压力的巨细程度可分为极重、较重、偏重、中等、偏轻、较轻、极轻等等级。

3.2.10 书写控制才干:指书写活动中书写人经过书写运动器官控制书写东西进行书写运动的才干。书写控制才干与书写人的生理和心思状况密切相关,根据程度可分为极高、较高、中等、较低、极低等等级。

3.2.11 书写习气:指书写人在书写实践的进程中构成的本身独有的书写动力定型体系。

3.2.12 书写办法:指由书写办法、运笔办法、字体、字形、书写速度等要素归纳反映出的书写人特定的书写办法,如依照字体可分为楷书体办法、行书体办法、草书体办法等;依照书写速度可分为慢写办法、快写办法、速写办法等;依照书写办法和运笔办法可分为简写办法、繁写办法、略写办法、缩写办法、连写办法等。

3.2.13 笔迹:又称手迹或手写笔迹。指书写人运用书写东西、依照必定的书写标准经过书写活动外化成的文字、符号、绘画等书写符号体系,它能客观反映出书写人的书写技能和书写习气特征,是笔迹鉴定的目标。

3.2.14 检材笔迹:需求进行鉴定的可疑笔迹。

3.2.15 样本笔迹:供比较、对照的笔迹。

3.2.16 笔迹品种:指笔迹根据不同文种、构成办法、构成机制等区分的各品种型。笔迹品种依照文种可分为:汉字笔迹、拼音文字笔迹、数字符号笔迹、绘画笔迹等;依照构成的办法可分为:正常笔迹和非正常笔迹,非正常笔迹又分为:条件改动笔迹、冒名笔迹、假装笔迹、摹仿笔迹等。

3.2.17 正常笔迹:书写人在正常的心思和生理状况下,在一般的书写条件下书写构成的笔迹。

3.2.18 非正常笔迹:书写人在非正常状况或非一般的书写条件下书写构成的笔迹。一般包括:条件改动笔迹、假装笔迹、摹仿笔迹、假造笔迹等。

3.2.19 条件改动笔迹:书写人在非正常生理、心思状况下,或在非一般书写环境、条件下书写构成的非正常笔迹,如老年人笔迹、特别病态笔迹、特别书写东西构成的笔迹等。

3.2.20 冒名笔迹:书写人未选用任何摹仿手法、直接冒用别人的名义书写构成的笔迹。

3.2.21 假装笔迹:书写人妄图改动本身的书写习气,成心选用某些特别的书写办法书写构成的非正常笔迹。常见的假装手法有成心改动书写速度,成心改动写法、结构、字形、调配、笔顺、运笔等,某些状况下也有选用各种摹仿手法进行假装的。

3.2.22 摹仿笔迹:书写人模仿别人的笔迹书写构成的非正常笔迹。摹仿笔迹根据选用的手法一般可分为描画笔迹、套摹笔迹、回忆仿写笔迹等。

3.2.23 描画笔迹:书写人对照被摹仿人的笔迹,边看边写构成的非正常笔迹。

3.2.24 套摹笔迹:书写人运用被摹仿人的笔迹选用直接套描办法或勾描后再描绘的办法书写构成的非正常笔迹。

3.2.25 回忆仿写笔迹:书写人先对被摹仿人的笔迹进行比较剖析、并操练仿写,然后脱离摹本凭回忆仿写构成的非正常笔迹。

3.2.26 笔迹特征:指书写人的书写技能、书写水平和书写习气特征在笔迹中的具体反映。笔迹特征是笔迹鉴定的客观根据。

 

笔迹特征的品种

4.1书写风貌特征

又称书写风格。指经过整篇笔迹的谋篇布局、字的巨细形状和结构特征、书写速度和力度的改动、笔画质量等要素归纳反映出的书写人的书写技能、书写水平、书写控制才干的概貌特征。

4.2 布局特征

指通篇笔迹谋篇布局的特征或部分笔迹的摆放组合联络。具体表现在段、行、字、符号之间及其相互之间的空间散布特征,如轴线和基线方向、视点;字间和行间的疏密;字与字或符号之间的份额联络;字或符号与格线的联络;行缩进、出色特征;昂首、落款的方位;页边、页脚、页眉的宽窄、形状等。

4.3 写法特征

又称字形特征。指单字及符号的底子结构和书写办法,构成汉字字形的要素是笔画、笔数及汉字部件的方位联络等。字形依照繁简可分为简化字、繁体字;依照标准性可分为标准字、非标准字、异体字、旧体字等;依照正误可分错字、别字等。标准字可参见《简化字总表(1986年新版)》(1986-12-22国家言语文字作业委员会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鉴定-03-25国家言语文字作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发布);非标准汉字如1977年12月20日提出来的《第2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简化的汉字(简称二简字);异体字可参见修订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新旧字形可参见《现代汉语词典》中的《新旧字形对照表》等;标点符号的运用规矩可参见《标点符号用法》;汉语正词法可参见《汉语拼音正词法底子规矩》和《信息处理用现代汉语分词标准》。

4.4 形体特征

又称字体特征。指单字的底子形状和体式,包括单字的体式、巨细、形状及倾斜方向、视点等。单字的体式如楷书体、行楷体、行书体、行草体、草书体等;单字外部形状如长、方、扁、圆、椭圆、不规矩形状等。

4.5 结构特征

指某些固定调配的单字之间(如签名、日期等),以及单字的偏旁、部首、笔画之间的空间布局和份额联络。如单字各部件之间的左右、上下、里外、围住等结构特征,及各部件之间、笔画之间具体的调配份额联络等。标准的汉字笔画、偏旁称谓参见附件A《汉字笔画称谓表》、附件B《汉字偏旁称谓表》,汉字的底子间架结构及份额联络参见附件D《汉字间架结构表》。汉字的部首标准参见1983年公布的《汉字共同部首表(草案)》、2009年公布的《汉字部首表》和GB13000.1《字符集汉字部首归部标准》。

4.6 笔顺特征

指构成单字的各部件之间、单字笔画之间及字与符号之间的书写次序和方向。现代汉字的标准笔顺可参见《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和《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标准》,汉字笔顺书写的规矩见附录C:《汉字笔顺规矩表》。

4.7 运笔特征

指起、行、收笔一个完好的书写进程或一系列相互相关的书写进程中反映出的书写方向和视点、书写速度和力度的改动特色在笔迹中的归纳反映,以及书写过程中在笔画的起、收、转、折、连、绕、顿、提、摆、颤、抖、拖、带等纤细书写动作处反映出的书写方向和视点、书写速度和力度的改动特色。
4.8 笔痕特征

指书写过程中书写东西在笔迹笔画中构成的归纳反映书写东西结构特征和书写人书写动作特征的痕迹特征,如用圆珠笔书写构成的油墨露白、堆积、接连、割裂等,其呈现的部位、形状、散布特征。

笔迹鉴定实践中,要特别留意区别书写东西构成的笔痕特征与因书写条件或假装、摹仿构成的非正常笔迹的改动特征。

 

附录A汉字笔画名称表

 

附录B汉字偏旁名称表

 

 

 

 

附录C汉字笔顺规矩表

 

附录D汉字间架结构表

 

2部分《笔迹特征比对表》的制造标准

1规模
本部分规矩了《笔迹特征比对表》的制造准则、制造过程和办法。
本部分适用于笔迹鉴定中《笔迹特征比对表》的制造。

2标准性引证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部分的引证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但凡注明日期的引证文件,其随后一切的修正单(不包括订正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但是,鼓舞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讨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别。但凡不注明日期的引证文件,其最新版别适用于本部分。
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标准第1部分笔迹特征的分类

3《笔迹特征比对表》的制造准则
3.1笔迹鉴定应当制造《笔迹特征比对表》,并对首要的笔迹特征进行标识或阐明,以便能对笔迹特征的异同状况、改动规模、程度、构成原因等进行全面、具体的比对和剖析。
3.2《笔迹特征比对表》根据比对的内容,分为检材与样本概貌的比对、局部笔迹的比对和单字的比对。
3.3概貌的比对,一般可直接或用仿制件进行比对剖析,不需另外再制造《笔迹特征比对表》。
3.4局部笔迹的比对和单字的比对,应当制造《笔迹特征比对表》。
3.5当比对的字数较少或是惯用格局,如签名、日期、金额等,可直接制造需检笔迹的《笔迹特征比对表》,不需制造单字的《笔迹特征比对表》;如需对个别单字进行要点的比对剖析时,亦应制造单字
的《笔迹特征比对表》。
3.6当比对的笔迹较多时,选取比对笔迹的准则是既要客观全面,又应突出要点,在数量和质量上以充沛反映书写人的书写习气为限。
3.7选取比对笔迹可选用照相、复印或扫描仿制等办法,手描的《笔迹特征比对表》只能作为鉴定人在查验过程中的查验记载,不能作为鉴定文书附件。

4《笔迹特征比对表》的制造过程和办法
4.1预备阶段
在选取检材和样本笔迹之前,应对检材和样本笔迹进行开始的查验,以承认需求选取的检材和样本笔迹。
4.2检材和样本笔迹的选取
4.2.1仿制的检材和样本笔迹应当明晰,能真实反映检材和样本笔迹的原貌及其细节。
4.2.2如仿制的检材和样本笔迹不能突现的,可对其亮度和比照度作恰当调整,以既能明晰显示仿制的检材和样本笔迹,又能反映出纸张等书写载体为限。
4.2.3仿制的检材和样本笔迹一般坚持原大,如笔迹过大或过小,可对其巨细作恰当的等份额调整,不能作单向调整或不等份额调整,避免笔迹变形。
4.2.4如在仿制过程中现已构成单字变形,可参照原始笔迹作恰当调整,尽或许坚持与原始笔迹外形共同。
4.2.5仿制的检材和样本笔迹尽量坚持原有色彩,如在仿制过程中现已构成偏色,可参照原始笔迹作恰当调整,尽或许调整到与原始笔迹色彩共同。
4.2.6仿制的检材和样本笔迹,在不影响查验效果的前提下,也可运用灰度或黑白图片。
4.3检材和样本笔迹的编列
4.3.1《笔迹特征比对表》的编列格局一般选用左右或上下格局进行编列,一般左(或上)为检材笔迹,右(或下)为样本笔迹。
4.3.2仿制的检材和样本笔迹首先依照相同单字进行编列,如无相同单字,再依照相同偏旁、部首或笔画进行编列。
4.3.3比对笔迹之间应坚持恰当的间隔,并尽或许编列整齐,以便于调查和剖析比对。

5《笔迹特征比对表》的标识办法
5.1《笔迹特征比对表》的标识准则
5.1.1《笔迹特征比对表》应在夺目方位对进行惟一性标识。
5.1.2对选取的检材和样本笔迹也应标明其出处。
5.1.3对检材与样本笔迹反映出的笔迹特征的异同状况应进行标识,必要时还应进行文字阐明。
5.1.4《笔迹特征比对表》应标明制造人、制造时刻,并对记载内容进行审核承认。
5.2《笔迹特征比对表》的标识
《笔迹特征比对表》的惟一性标识,一般在《笔迹特征比对表》右上角用鉴定文书编号进行标识。如鉴定文书编号为“2006文鉴字第01,可直接用该编号标识;也可用简略编号,如“J”代表鉴定文书,标识为“2006J01”“2006J-1”
5.3选取的检材和样本笔迹的标识
5.3.1选取的检材笔迹的标识
a)如选取的检材笔迹仅有一处,可直接用检材标识标明选取的检材笔迹的出处;
b)好像一份检材上选取多处检材笔迹的,可选用检材编号”+“阿拉伯数字的办法进行标识,阿拉伯数字表明顺次选取检材笔迹的序数,也可用两组阿拉伯数字(如5.16)表明检材笔迹选于第5行第16列。
如:检材标识为“JC”,则选取的检材笔迹以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次序顺次标识为“JC.1JC.2……”或用阿拉伯数字标明样本笔迹地点的行和列,标识为“JC.1.2JC.5.16……”;如检材标识为“JC1-1”,则选取的检材笔迹以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次序顺次标识为“JC1-1.1JC1-1.2……”,或用阿拉伯数字标明样本笔迹地点的行和列,标识为“JC1-1.1.2JC1-1.5.16……”,以此类推。
5.3.2选取的样本笔迹的标识
a)如选取的样本笔迹仅有一处,可直接用样本标识标明选取的样本笔迹的出处;
b)好像一份样本上选取多处样本笔迹的,可选用样本标识”+“阿拉伯数字的办法进行标明,阿拉伯数字表明顺次选取样本笔迹的序数,也可用两组阿拉伯数字(如5.16)表明样本笔迹选于第5行第16列。如:样本标识为“YB”,则选取的样本笔迹以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次序顺次标识为“YB.1YB.2……”,或用阿拉伯数字标明样本笔迹地点的行和列,标识为“YB.1.2YB.5.16……”;如样本标识为“YB1-1”,则选取的样本笔迹以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次序顺次标识为“YB1-1.1YB1-1.2……”,或用阿拉伯数字标明样本笔迹地点的行和列,标识为“YB1-1.1.2YB1-1.5.16……”,以此类推。
5.4笔迹特征的标识
比照较查验中发现的有价值的笔迹特征应逐个进行标识,标识规矩如下:
5.4.1笔迹特征的标识既要客观全面,又要简明扼要,标识符号不能对辨识笔迹特征构成干扰。
5.4.2一般用红色标识相同的笔迹特征,用蓝色标识不同或改动的笔迹特征。
5.4.3对有疑问或难以承认的笔迹特征,可标识为
5.4.4对各种笔迹特征进行标识,推荐运用附录笔迹特征标识符号表中的标识符号。

 

附录E:笔迹特征的标识符号表

 

3部分笔迹鉴定定论的品种及判别根据

1规模
本部分规矩了笔迹鉴定定论的品种及判别标准。
本部分规矩了不同状况下鉴定定论的表述办法。
本部分适用于文件鉴定中笔迹的同一承认。

2标准性引证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部分的引证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但凡注明日期的引证文件,其随后一切的修正单(不包括订正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但是,鼓舞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讨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别。但凡不注明日期的引证文件,其最新版别适用于本部分。
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标准第1部分笔迹特征的分类

3鉴定定论的品种及判别根据
从理论上讲,鉴定定论应当是承认性的,要么必定,要么否定。但在笔迹鉴定实践中,的确存在由于检材笔迹或样本笔迹的数量或质量等客观原因,其反映出的笔迹特征总和的价值尚不能充沛反映出书写人的书写习气的状况。在此种状况下,根据司法实践的需求,鉴定人可根据笔迹特征反映的客观状况,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堆集的实践经历,对反映出的笔迹特征进行归纳评断作出不同程度的非承认性定论(即揣度性定论)。为了较精确、客观地反映鉴定人对其所作判别的坚信程度,笔迹鉴定中非承认性定论可分为极有或许、很或许(实践中常表述为倾向)、或许等不同等级。
3.1承认性定论
3.1.1必定同一
a)检材与样本笔迹存在满足数量的契合特征,且契合特征总和的价值充沛反映了同一人的书写习气;
b)检材与样本笔迹没有实质的差异特征;
c)检材与样本笔迹发生改动的笔迹特征能得到合理的解说。
释:该种定论是笔迹鉴定中明晰的承认定论,一般表述为检材笔迹……是或人所写。
3.1.2否定同一
a)检材与样本笔迹存在满足数量的差异特征,且差异特征总和的价值充沛反映了不同人的书写习气;
b)检材与样本笔迹没有实质的契合特征;
c)检材与样本笔迹相同或类似笔迹特征能得到合理的解说。
释:该种定论是笔迹鉴定中明晰的否定定论,一般表述为检材笔迹……不是或人所写。
3.2非承认性定论
3.2.1极或许同一
a)检材与样本笔迹契合特征占绝大多数,且契合特征的质量十分高,其特征总和在极大程度上反映了同一人的书写习气;
b)检材与样本笔迹没有显着的差异特征;
c)检材与样本笔迹差异或改动特征能得到合理的解说。
释:这种定论对错承认性定论中必定程度最高的定论,一般表述为检材笔迹……极有或许是或人所写。
3.2.2极或许非同一
a)检材与样本笔迹差异特征占绝大多数,且差异特征的质量十分高,其特征总和极大程度上反映了不同一人的书写习气;
b)检材与样本笔迹没有显着的契合特征;
c)检材与样本相同或类似特征能得到合理的解说。
释:这种定论对错承认性定论中否定程度最高的定论,一般表述为检材笔迹……极有或许不是或人所写。
3.2.3很或许同一(倾向必定同一)
a)检材与样本笔迹契合特征占多数,契合特征的质量显着高于差异特征的质量,契合特征总和基本上反映了同一人的书写习气;
b)检材与样本笔迹没有显着的差异特征;
c)检材与样本笔迹差异或改动特征能得到比较合理的解说。
释:这种定论对错承认性定论中必定程度较高的定论,仅次于3.2.1,一般表述为倾向以为检材笔迹……是或人所写。或表述为检材笔迹……很或许是或人所写。
3.2.4很或许非同一(倾向否定同一)
a)检材与样本笔迹差异特征占多数,差异特征的质量显着高于契合特征的质量,差异特征总和基本上反映了不同人的书写习气;
b)检材与样本笔迹没有显着的契合特征;
c)检材与样本笔迹相同或类似特征能得到比较合理的解说。
释:这种定论对错承认性定论中否定程度较高的定论,仅次于3.2.2,一般表述为倾向以为检材笔迹……不是或人所写。或表述为检材笔迹……很或许不是或人所写。
3.2.5或许同一
a)检材与样本笔迹契合特征与差异特征的数量和质量没有显着的区别,但契合特征总和的价值相对较高,在必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同一人的书写习气;
b)检材与样本笔迹没有显着的差异特征;
c)检材与样本笔迹差异或改动特征能得到相对合理的解说。释:这种定论对错承认性定论中必定程度最低的定论,其必定程度显着小于3.2.3,仅表明一种技能上的合理推定。一般表述为检材笔迹……有或许是或人书写。或表述为不能排除检材笔迹……是或人书写的或许。
3.2.6或许非同一
a)检材与样本笔迹契合特征与差异特征的数量和质量没有显着的区别,但差异特征总和的价值相对较高,在必定程度上反映出了不同人的书写习气;
b)检材与样本笔迹没有显着的契合特征;
c)检材与样本笔迹相同或类似特征能得到相对合理的解说。
释:这种定论对错承认性定论中否定程度最低的定论,其否定程度显着小于3.2.4,仅表明一种技能上的合理置疑。一般表述为检材笔迹……有或许不是或人书写。特别留意的是,实践中该种定论不能表述为不能承认检材笔迹……是或人所写。该种表述办法很简单引起歧义,把该种定论误解为倾向否定定论,甚至混同于否定同一定论。
3.3无法作出鉴定定论
3.3.1检材不具有鉴定条件的。
3.3.2样本不具有比对条件的。
3.3.3根据检材与样本的具体状况,经归纳评断既不能作出承认性定论也不能作出非承认性定论的。释:该种鉴定定论一般表述为无法判别检材笔迹……是否或人书写。不能表述为无法判别检材笔迹……是(或不是)或人所写。以免在定论的了解上导致歧义。
4鉴定定论的表述
4.1鉴定定论的表述应精确全面,且简明扼要。
4.2如样本笔迹书写人明晰的,鉴定定论的表述如上述各类鉴定定论注释中所述,相应表述为检材笔迹……是或不是(或非承认性)或人所写。
4.3如样本笔迹书写人不明晰的,上述鉴定定论品种中各种鉴定定论相应表述为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是或不是(或非承认性)同一人所写。
4.4如检材是仿制件的,鉴定定论的表述分以下几种状况。
4.4.1如检材声称是仿制件的,经鉴定检材笔迹确是仿制构成的,上述鉴定定论品种中各种鉴定定论相应表述为检材笔迹……是或不是(或非承认性)出自或人的笔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是或不是(或非承认性)出自同一人的笔迹。
4.4.2如检材声称是原件的,而经鉴定检材笔迹是仿制构成的,鉴定定论表述为检材笔迹……不是直接书写构成。一起应阐明检材笔迹的仿制办法。
4.5不管检材笔迹是为原件仍是仿制件,鉴定定论均不运用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是或不(或非承认性)共同(或相同、同一)。等类似不精确的表述办法。不管检材笔迹是为原件仍是仿制件,即使经鉴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是同一人书写的,在鉴定定论的表述中,均不直接选用检材笔迹是或不是(或非承认性)假造构成的表述办法。

 

4部分笔迹鉴定规程

1规模
本部分规矩了笔迹鉴定的程序和办法。
本部分适用于文件鉴定中的笔迹的同一承认。

2标准性引证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部分的引证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但凡注明日期的引证文件,其随后一切的修正单(不包括订正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但是,鼓舞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讨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别。但凡不注明日期的引证文件,其最新版别适用于本部分。
SF/ZJD0201001-2010文书鉴定通用标准
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标准第1部分笔迹特征的分类
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标准第2部分《笔迹特征比对表》的制造标准
SF/ZJD0102002-2010笔迹鉴定标准第3部分笔迹鉴定定论的品种及判别根据

3术语和界说
SF/ZJD0201001-2010文书鉴定通用标准和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标准第1部分笔迹特征的分类中建立的术语和界说均适用于本部分。

4辨认笔迹特征的一般办法
笔迹特征是笔迹同一承认的客观根据,笔迹特征的分类见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标准第1部分笔迹特征的分类。辨认笔迹特征的办法一般包括但不只限于以下办法。
4.1目测
在天然光或照明光下,经过肉眼或借助放大镜进行调查和和辨认。
4.2显微调查
关于经过目测难以区分的特征,可借助显微镜进行调查和辨认。
4.3仪器检测
关于含糊笔迹或置疑有篡改的笔迹选用适宜的仪器进行查验和辨认,常见的检测仪器如文检仪等。
4.4丈量

用适宜的丈量东西或丈量软件对某些笔迹特征进行丈量和剖析,如笔画的长度、视点、弧度、间隔、调配份额联络等。
4.5试验剖析
对一些难以承认的特征可根据检材的具体状况经过模仿试验进行剖析判别。
4.6统计剖析
运用统计学的原理和办法,对笔迹特征的散布状况、改动规模、程度等,在必定的规模内进行统计剖析。
5笔迹鉴定的过程和办法
5.1检材的查验
5.1.1剖析检材笔迹是否直接书写构成,不是直接书写构成的,持续;是直接书写构成的,到5.1.2
a)剖析检材笔迹或许的仿制办法(如复印\扫描打印\盖印等),是否契合相应仿制办法的特色;
b)剖析检材笔迹是否仿制明晰,笔迹特征是否能得到反映;
c)剖析检材的仿制办法是否对检材笔迹的笔迹特征构成实质的影响。
5.1.2检材笔迹笔迹特征的剖析
a)剖析检材笔迹是否书写正常,书写不正常的,开始剖析或许的构成原因;
b)剖析检材笔迹中有几种笔迹类型;
c)剖析各品种型笔迹的书写办法;
d)剖析各品种型、书写办法笔迹之间,笔迹特征是否共同,是否存在内涵的联络或关联性;
e)剖析同一类型、书写办法的笔迹之间,笔迹特征改动的规模、程度及原因。
5.1.3检材笔迹的归纳剖析
经归纳剖析如检材笔迹不具有鉴定条件的,可根据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标准第3部分笔迹鉴定定论的品种及判别根据直接作出相应的鉴定定论;
如检材声称是直接书写构成,而经鉴定却是仿制构成的,可根据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标准第3部分笔迹鉴定定论的品种及判别根据直接作出相应的鉴定定论;
a)经归纳剖析检材具有必定鉴定条件的,持续。
5.2样本的查验
5.2.1检查样本来历,承认样本笔迹的书写人。一般状况下,以下类型的样本能够以为书写人是承认的。
a)托付人当场提取或经过侦查、质证等合法程序承认的样本笔迹;
b)鉴定人当场提取的样本笔迹;
c)经对样本笔迹进行比较查验,能与以上二种样本兼并的其它样本笔迹。
5.2.2剖析样本笔迹是否直接书写构成,不是直接书写构成的,持续;是直接书写构成的,到5.2.3
a)剖析样本或许的仿制办法,是否契合相应仿制办法的特色;
b)剖析样本笔迹是否仿制明晰,笔迹特征是否能得到反映;
c)剖析样本的仿制办法是否会对样本笔迹的笔迹特征构成实质的影响;
d)开始判别样本笔迹是否具有比对条件,具有必定比对条件的,持续;不具有比对条件的,要求弥补适宜的样本。
5.2.3进一步剖析样本笔迹笔迹特征
a)剖析样本笔迹是否书写正常,书写不正常的,开始剖析或许的构成原因;
b)剖析样本笔迹中有几种笔迹类型;
c)剖析各品种型笔迹的书写办法;
d)剖析各品种型、书写办法的笔迹,笔迹特征是否共同,是否存在内涵的联络或关联性;
e)剖析同一类型、书写办法的笔迹之间,笔迹特征改动的规模、程度及原因等。
5.2.4样本笔迹的归纳剖析
a)归纳剖析样本笔迹的笔迹类型、书写办法与检材笔迹的笔迹类型、书写办法是否存在可比性,开始判别样本笔迹是否具有比对条件;
b)如样本笔迹不具有比对条件或比对条件较差的,要求弥补样本;如样本笔迹不具有比对条件,又不能弥补样本的,可根据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标准第
3部分笔迹鉴定定论的品种及判别根据直接作出相应的鉴定定论;
c)样本笔迹具有必定比对条件的,持续。
5.3检材与样本笔迹的比较查验
5.3.1制造《笔迹特征比对表》
a)检材和样本笔迹的比较查验中,应先制造《笔迹特征比对表》,对检材与样本笔迹反映出的笔迹特征的异同状况、改动规模、程度、构成原因等逐个进行具体的比对、剖析,并进行恰当的标识或必要的阐明。
《笔迹特征比对表》的制造遵从依照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标准第2部分《笔迹特征比对表》的制造标准进行。
5.3.2笔迹特征的比对办法
笔迹特征的比对办法一般有但不只局限于以下几种办法。
a)直观比较:对检材和样本笔迹特征进行目测比较,对有价值的特征在《笔迹特征比对表》上进行标识,显示其异同。
b)显微比较:对检材和样本笔迹特征进行显微调查和比照剖析,对有价值的特征在《笔迹特征比对表》上进行标识,并作必要的阐明。
c)丈量比较:用丈量东西或软件对检材和样本笔迹中某些笔迹特征,如布局、形体、调配份额及笔画的视点、弧度、间隔等进行丈量比较。
d)重合比较:对置疑是出自同一母本的摹仿笔迹,或置疑检材笔迹摹仿某样本笔迹的,可将对应的笔迹进行重合比对。
e)统计剖析比较:运用统计学的原理和办法,对检材和样本笔迹笔迹特征的异同状况、改动规模、契合程度等进行统计剖析。
5.3.3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笔迹特征的比照剖析
a)剖析检材笔迹类型是否在样本中得到充沛反映;
b)剖析检材不同类型笔迹中的书写办法是否在样本中得到充沛反映;
c)剖析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笔迹特征的契合和附近或类似特征、差异和改动特征的散布状况;
d)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笔迹特征的契合和附近或类似特征、差异和改动特征的性质及构成原因进行开始剖析,对特征总和的价值作出开始的评断。
5.3.4笔迹特征价值的点评办法
a)根据是否契合一般的书写标准进行判别:契合一般的书写标准的笔迹特征,其特征价值较低;不契合一般的书写标准的笔迹特征,其特征价值较高。
b)根据特征的呈现的概率进行判别:一般呈现率越高的特征价值越低;呈现率越低的特征价值越高。
c)根据特征的稳定性进行判别:一般相对稳定的特征,其特征价值较高;简单发生改动的特征,其特征价值较低。
d)根据笔迹特征改动的散布状况判别:检材笔迹笔迹特征的改动状况与样本笔迹笔迹特征改动状况相符的,其特征价值较高;相同笔迹不同书写办法之间发生改动的笔迹特征或差异特征,其特征价值较低。
e)根据笔迹的构成办法对笔迹特征的影响状况来判别:简单受影响的特征价值较低;不简单受影响的特征价值较高。
f)关于有些特别的难以判别其特征价值的笔迹特征,可在必定的规模内作抽样调查,根据统计剖析的成果判别其特征价值。
g)鉴定人根据经历,归纳以上几方面状况对笔迹特征的价值作出归纳评断。
5.4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笔迹特征的归纳评断
5.4.1归纳判别检材笔迹是否正常笔迹,如不是正常笔迹,到5.5进一步剖析承认其构成办法。
5.4.2检材笔迹是正常笔迹的,归纳判别检材笔迹反映出的笔迹特征的价值,承认其是否具有鉴定条件。
如检材笔迹不具有鉴定条件的,可根据SF/ZJD0202002-2010笔迹鉴定标准第3部分笔迹鉴定定论的品种及判别根据直接作出相应的鉴定定论。
5.4.3归纳判别样本笔迹是否正常笔迹,如对错正常笔迹的,到5.6进一步剖析承认其构成办法。
5.4.4样本笔迹是正常笔迹的,归纳判别样本笔迹是否具有可比性,如样本不具有可比性或可比性较差的,则要求弥补样本。
如样本笔迹不具有比对条件,又不能弥补的,可根据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标准第3部分笔迹鉴定定论的品种及判别根据直接作出相应的鉴定定论。归纳剖析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反映出的笔迹特征契合点和附近或类似特征、差异点和改动特征的性
质及其构成原因,并对特征总和的价值进行归纳评断,终究根据归纳评断的成果,根据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标准第3部分笔迹鉴定定论的品种及判别根据作出相应的鉴定定论。
5.5检材笔迹对错正常笔迹的进一步查验
5.5.1检材笔迹反映出非正常笔迹特色的,剖析其构成的或许原因。
a)检材非正常笔迹或许是条件改动笔迹的,到5.5.2持续;
b)检材非正常笔迹或许是假装笔迹的,到5.5.3持续;
c)检材非正常笔迹或许是摹仿笔迹的,到5.5.4持续。
5.5.2检材非正常笔迹或许是条件改动笔迹的,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剖析构成的或许原因。
a)剖析是否是由书写速度的要素导致的改动;
b)剖析是否是由书写东西导致的改动;
c)剖析是否是由特别的书写衬垫导致的改动;
d)剖析是否是由特别的书写姿势导致的改动;
e)剖析是否是由特别的书写环境导致的改动;
f)剖析是否是由书写人特别的生理、心思状态导致的改动等;
g)归纳剖析是否是由以上多方面的混合要素或其它特别的客观要素导致的改动。
5.5.3检材非正常笔迹或许是假装笔迹的,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剖析构成的或许原因。
a)剖析是否是书写人成心放慢书写速度导致的改动;
b)剖析是否是书写人强行加快书写速度导致的改动;
c)剖析是否是书写人成心改动写法、结构、字体、字形及笔顺、运笔等笔迹特征导致的改动;
d)剖析是否是书写人成心选用非习气用手(一般为左手)进行书写导致的改动;
e)剖析是否是书写人成心选用十分用东西进行书写导致的改动等;
f)归纳剖析是否是书写人混合选用以上办法或成心选用其它特别手法导致的改动。
5.5.4检材非正常笔迹或许是摹仿笔迹的,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剖析构成的或许原因。
a)剖析是否反映出书写人边调查边仿写别人笔迹的描摹笔迹的特色;
b)剖析是否反映出书写人使用别人的笔迹进行套描仿写的特色;
c)剖析是否反映出书写人选用使用别人的笔迹经过操练摹仿后凭回忆仿写的特色;
d)归纳剖析是否反映出书写人混合选用以上办法构成的仿写笔迹的特色。
5.5.5根据以上查验成果,归纳剖析检材非正常笔迹的构成办法及其对检材笔迹特征的影响规模、程
度,并根据与样本笔迹比较查验的状况到5.4.7做出相应鉴定定论。
5.6样本对错正常笔迹的进一步查验
5.6.1样本笔迹反映出非正常笔迹特征的,剖析其构成的或许原因。
a)样本非正常笔迹或许是条件改动笔迹的,到5.6.2持续;
b)样本非正常笔迹或许是假装笔迹的,到5.6.3持续。
5.6.2样本非正常笔迹或许是条件改动笔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剖析构成的或许原因。
a)剖析是否是书写速度的要素导致的改动;
b)剖析是否是由书写东西导致的改动;
c)剖析是否是由特别的书写衬垫导致的改动;
d)剖析是否是由特别的书写姿势导致的改动;
e)剖析是否是由特别的书写环境导致的改动;
f)剖析是否是由书写人特别的生理、心思状态导致的改动等;
g)归纳剖析是否是由以上多方面的混合要素或其它特别要素导致的改动。
5.6.3样本非正常笔迹或许是假装笔迹的,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剖析构成的或许原因。
a)剖析是否是书写人成心放慢书写速度导致的改动;
b)剖析是否是书写人成心强行加快书写速度导致的改动;
c)剖析是否是书写人成心改动写法、结构、字体、字形及笔顺、运笔等笔迹特征导致的改动;
d)剖析是否是书写人成心选用非习气用手(一般为左手)进行书写导致的改动;
e)剖析是否是书写人成心选用十分用东西进行书写导致的改动等;
f)归纳剖析是否是书写人混合选用以上办法或成心选用其它特别办法导致的改动。
5.6.4归纳剖析样本非正常笔迹的构成原因对样本笔迹特征的影响程度,承认样本是否具有比对条件。不具有比对条件,要求弥补样本。
6鉴定定论
笔迹鉴定定论的品种及其判别根据,鉴定定论的表述,应遵从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标准第3部分笔迹鉴定定论的品种及判别根据。

 

5部分签名鉴定规程

1规模
本标准规矩了笔迹鉴定中签名鉴定的程序和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笔迹鉴定中签名的同一承认。

2标准性引证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部分的引证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但凡注明日期的引证文件,其随后一切的修正单(不包括订正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但是,鼓舞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讨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别。但凡不注明日期的引证文件,其最新版别适用于本部分。
SF/ZJD0201001-2010文书鉴定通用标准
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标准第1部分笔迹特征的分类
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标准第2部分《笔迹特征比对表》的制造标准
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标准第3部分笔迹鉴定定论的品种及判别根据
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标准第4部分笔迹鉴定规程

3术语和界说
SF/ZJD0201001-2010文书鉴定通用标准和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标准第1部分笔迹特征的分类中建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界说均适用于本部分。
3.1名字:指人的姓氏和名字。
3.2别号:指正式的名字以外的名字。
3.3曾用名:指从前运用过的名字。
3.4签名:古称签字、画押。指人们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在文件上需求签名的部位(一般是在文件的落款处),书写的代表个人身份的名字、姓氏、名字或其它书写符号体系的统称。签名作为动词又称签署,即签字署名,指在特定文件上的特定部位书写名字的一种特别的书写活动,表明书写人对整份文件或文件部分内容真实性和有效性的承认,其行为具有法令层面的含义。签名依照文字品种可分为中文签名、汉语拼音签名、外文签名、符号签名及带日期的签名等。
3.5写名:指运用标准的文字,依照书写规矩,在文件上不需签名的部位书写的名字笔迹。写名与签名既有联络,也有区别,写名一般书写较整齐,辨识度高,但特性不强。
3.6中文签名:指用我国的通用文字(汉字)书写的签名。
3.7汉语拼音签名:指根据中文签名中的汉字,依照汉语拼音的拼写标准书写的签名。汉语拼音签名常与中文签名混合运用。
3.8少数民族签名:指用我国少数民族文字书写的签名,如藏文签名、蒙文签名、维文签名等。
3.9外文签名:指用其他国家或民族的文字书写的签名,如常见的英文签名等。
3.10符号签名:指不运用标准的文字,而是运用其它书写符号或简单的笔画书写的签名。该类签名辨识度差,只是一种替代签名的符号体系,没有任何言语文字上的含义,但特性较强。
3.11带日期的签名:指签名笔迹与日期连写的,是实践中最常见的一种签名办法。
3.12检材签名:需求进行鉴定的可疑签名。
3.13样本签名:供比较、对照的签名。
3.14签名办法:指签名的书写办法,是由签名的书写办法、运笔办法、字体、形状及摆放组合联络等要素归纳反映出的书写人特定的签名办法。

4签名办法的品种
4.1依照书写办法和运笔办法签名办法可分为如下类型
4.1.1正写签名:指按书写标准从左至右书写的签名。
4.1.2反写签名:指用正常的书写姿势,将名字反过来书写的签名。该类型签名,从纸张反面调查字形如正写签名。
4.1.3连写签名:指选用笔笔相连、字字相接的书写办法和运笔办法书写的签名。
4.1.4略写签名:指将名字中重复的单字或偏旁、部首省掉或选用省掉符号替代书写的签名。
4.1.5速写签名:指书写随意、运笔迂回盘绕,混合选用连写和略写的办法书写的签名。
4.1.6拼写签名:指把名字或名中的多个单字,根据各自的结构特色,拼写组合成一个字或一个特别造型的签名。
4.1.7借写签名:指根据名字中单字的结构特色,借用相邻单字的偏旁或某一笔画为下一个字的偏旁或某一笔画书写的签名。
4.1.8变写签名:指将名字中某一单字(一般是开头和最后的单字)的偏旁、部首或笔画选用变形、措位或夸大的运笔办法书写的签名。
4.1.9画写签名:指根据名字中单字的结构特色或字义,将签名规划成一种特别的图画,选用绘画的办法书写的签名。
4.2依照字体签名办法可分为如下类型
4.2.1楷书签名:指选用楷书办法书写的签名。
4.2.2行书签名:指选用行书办法书写的签名。
4.2.3草书签名:指选用草书办法书写的签名。
4.2.4隶书签名:指选用隶书办法书写的签名。
4.2.5篆书签名:指选用篆书办法书写的签名。
4.3依照摆放组合联络签名办法可分为如下类型
4.3.1横式签名:指签名中各单字的摆放联络为横向摆放。
4.3.2竖式签名:指签名中各单字的摆放联络为纵向摆放。
4.3.3斜式签名:指签名中各单字的摆放联络为斜向摆放。
4.3.4重叠式签名:指名字中各单字或部分单字为相互(左右或上下)重叠的组合联络的签名。
4.3.5组合式签名:指选用组合办法书写的名字中各单字或部分单字互为特别组合办法的签名。

5签名鉴定的过程和办法

签名鉴定实质上也是一种笔迹鉴定,因而签名鉴定的过程和办法应遵从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标准第4部分笔迹鉴定规程。但签名作为一种特别的书写符号体系,一方面它具有字数少、书写办法改动多、易被摹仿的特色;另一方面它又是人们书写实践活动中,呈现频率最高、操练最多也是最为熟练的一种书写活动。因而,在鉴定中应特别留意掌握以下几方面要点。
5.1了解和剖析案情
5.1.1了解案子发生的经过、性质、争议的焦点及其它相关状况,特别是涉案当事人的状况、相互联络及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占有或有或许获取对方的签名等。
5.1.2问询文件的制造、发现、提取、保存等具体过程,特别是要承认检材签名是否当面所签,有关当事人是否亲眼所见。
5.1.3了解当事人中谁、为什么要提出鉴定,对文件中置疑的内容是否明晰,理由是否充沛,特别应承认当事人是对整个文件仍是对文件部分内容置疑。
5.1.4问询是否首次鉴定,如不是首次鉴定的,应了解历次鉴定的具体状况,特别是有关当事人对历次鉴定定论的情绪,提出从头鉴定的根据是否充沛、可信。
5.1.5留意了解和发现是否有与文件内容相关的其它人证、证据、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存在,留意剖析检材是否与其他证据相互对立,结合上述案子状况归纳剖析检材是否存在假造或变造的或许。
5.1.6认真剖析检材签名与文件其它要素及案子体系要素间的相互联络。
5.2具体剖析检材
5.2.1从检材签名的书写办法、运笔办法、形体及摆放组合联络等剖析承认检材签名办法的类型。
5.2.2关于有两处以上检材签名的,应比较各签名之间在签名办法、外形上是否有联络;笔迹特征是否有改动及改动程度,是否存在内涵的关联性。
5.2.3从检材签名的书写办法与书写速度、书写速度与书写力度的改动状况、笔画间的衔接办法和照顾联络上归纳判别其运笔是否流通、天然,书写是否正常。
5.2.4关于运笔不行天然、书写不正常的检材签名,归纳剖析其是否存在假装或摹仿的或许。
5.2.5经过对检材签名的全面剖析,根据检材签名的具体状况,开始判别其是否具有鉴定条件。
5.3全面剖析样本
5.3.1全面剖析样本签名的性质及在时刻和空间上的散布状况,承认其是否全面反映了书写人签名的多样性及其书写习气。
5.3.2从样本签名的书写办法上,比照剖析样本签名办法与检材签名是否相同、附近或类似,承认相互间是否具有可比性。
5.3.3对各类型样本签名,特别是试验样本,从签名的书写办法与书写速度、书写速度与书写力度的改动状况、笔画间的衔接办法和照顾联络上归纳判别其运笔是否流通、天然,书写是否正常。
5.3.4关于运笔不行天然、书写不正常的试验样本签名,比照天然样本签名归纳剖析试验样本签名是否存介意改动书写办法、运笔办法、书写速度等假装书写的或许。
5.3.5样本签名不具有可比性或尚未能充沛反映了书写多样性或书写习气的,应要求托付方弥补样本。
5.3.6根据签名鉴定案子的特别性,应留意搜集有关其它当事人,特别是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直接当事人的笔迹样本,为进一步剖析检材签名是否为摹仿签名及摹仿签名的书写人创造条件。
5.4检材与样本签名的比较查验
5.4.1在检材与样本签名的比较查验中,特别留意相同、附近或类似书写办法签名间笔迹特征的相同或类似和差异或改动状况剖析。
5.4.2如检材签名置疑为条件改动签名的,应留意比照剖析样本签名中,不同书写条件的签名之间其笔迹特征的改动规模、程度,及其改动状况是否与检材签名契合,必要时可制造模仿样本。
5.4.3如检材签名置疑为假装签名的,应留意剖析其选用的假装办法、手法及其或许导致签名笔迹特征的改动规模、程度。
5.4.4如检材签名置疑为摹仿签名的,应留意剖析其选用的摹仿办法、手法及其或许导致签名笔迹特征的改动规模、程度。
5.4.5如多处检材签名置疑为摹仿签名的,应留意剖析相互间是否存在选用相同的摹仿办法、手法及其是否存在摹仿同一样本签名的或许。
5.4.6如检材签名置疑为描摹或套摹签名的,应留意剖析被描摹或套摹的样本签名或许的来历,并留意从现有的天然样本中寻觅和发现是否有被描摹或套摹的样本签名。
5.4.7如检材签名置疑为描摹或套摹签名的,还应留意剖析或许的描摹或套摹书写人,并留意剖析检材签名与样本签名不同的或改动的笔迹特征是否在或许的摹仿人的笔迹样本中有所反映。
5.5检材签名与样本签名笔迹特征的归纳评断
5.5.1经过对检材签名与样本签名的别离查验及比较查验,归纳判别检材签名运笔是否流通、天然、书写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假装或摹仿的迹象,承认检材签名是否具有鉴定条件。
5.5.2经过对检材签名与样本签名的别离查验及比较查验,归纳判别样本签名是否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书写人的书写习气,与检材签名是否具有可比性,如仍不具有可比性或比对条件较差的,要求托付方弥补合适的样本。
5.5.3检材签名置疑为条件改动签名的,应留意归纳剖析检材签名与样本签名中笔迹特征契合点的价值,发生改动的笔迹特征的性质,及是否在样本签名中得到必定程度的印证。
5.5.4检材签名置疑为假装签名的,应留意归纳剖析检材签名与样本签名中笔迹特征契合点的价值,发生改动的笔迹特征的性质,及与不同的假装办法、手法及其或许导致签名笔迹特征的改动规模、程度相契合。
5.5.5检材签名置疑为摹仿签名的,应留意归纳剖析检材签名与样本签名中笔迹特征差异点的价值,类似笔迹特征的性质,及与其选用的摹仿办法、手法及其或许导致签名笔迹特征的类似或改动的规模是否相契合。
5.5.6检材签名置疑为描摹或套摹签名的,如从现有的天然样本中寻觅和发现有被描摹或套摹的样本签名的,其可作为判别摹仿签名的重要根据。
5.5.7多处检材签名置疑为描摹或套摹签名的,如发现相互是选用相同的办法、手法摹仿同一样本签名的,其可作为判别摹仿签名的重要根据。
5.5.8检材签名置疑为描摹或套摹签名的,如检材签名与样本签名不同的或改动的笔迹特征在置疑的描摹或套摹书写人的笔迹样本中有有价值的相同笔迹特征反映的,可作为判别摹仿签名的重要根据。
5.5.9运用体系鉴定的办法,全面剖析文件要素之间及与案子其它要素之间的联络,归纳判别所作鉴定定论的精确性或合理性。特别留意剖析签名与其它文件要素的联络,如签名与落款日期或内容笔迹之间的联络,或将该日期与相应的样本笔迹进行比较,发现在两者笔迹特征的内涵联络,可从另一方面印证所作鉴定定论的合理性和精确性。

6鉴定定论
签名鉴定定论的品种及判别根据,鉴定定论的表述,应遵从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标准第3部分笔迹鉴定定论的品种及判别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