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中心依法承受托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许特地学问对诉讼触及的特地性问题停止区别和判别并供给鉴定定见,由司法鉴定中心向托付人收取效劳费用的行为。
2005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处置问题的选择》(以下简称《选择》)发布前,我国司法鉴定收费并无共同的处置规范。司法理论中的普通做法是由公检法等机关或司法鉴定中心向物价行政处置局部央求批复办法招认。2005年《选择》发布后,依据第15条规矩“司法鉴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规范由国务院司法行政局部商国务院价钱主管局部招认。”由此确立了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规范由中心共同规范的方式。
在此阶段,2009年9月1日国度翻开改造委、司法部发布《司法鉴定收费处置办法》(发改价钱[2009]2264号)内附《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规范基准价(试行)》,请求各地请遵照施行,并分离当地实践状况,拟定细致收费规范或起浮坎坷。此后各省份连续出台本地域收费处置办法和收费规范。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规律的选择》,将《选择》第15条修正为:“司法鉴定的收费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钱主管局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局部拟定。”由此将司法鉴定效劳收费下放列为省级处置的定价项目。
随后,2015年6月3日国度翻开改造委、教育部、司法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下放教材及局部效劳价钱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奉告》(发改价钱[2015]1199号),其间,规矩司法鉴定效劳收费归于下放到省级处置的定价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钱主管局部会同同级相关局部按照本奉告规矩,于2016年5月1日前拟定出台本地域的司法鉴定效劳收费规范。
2016年3月29日,国度翻开和改造委员会印发《关于废止教材价钱和局部效劳收费方针文件有关问题的奉告》(发改价钱[2016]703号),选择自2016年5月1日起废止《国度发改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收费处置办法>的奉告》(发改价钱[2009]2264号)等文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钱主管局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局部于5月1日前拟定出台本地域司法鉴定收费规范,文件施行之日一同在本省范围内中止施行发改价钱[2009]2264号文件。
在此阶段,依据上述规律和规范性文件请求,各省份初步连续拟定新的本地域收费规范文件,至2017年6月30日全国31个省份新的收费规范文件悉数出台。进入2018年,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司法鉴定当事人和司法鉴定中心的合法权益,局部省份初步连续对相关收费规范文件停止修订。到2018年底,已有海南、福建和山东3省分别对2016版收费规范文件停止了修订。
关于司法鉴定收费的规制,普通首要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司法鉴定收费处置办法(以下简称《收费办法》),首要阐明收费的依据及其收费活动应注意的事项;二是司法鉴定收费规范(以下简称《收费规范》),首要罗列惯例收费项目和规范;三是对疑问、混乱和有严峻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子确认规范的规范(以下简称《疑重鉴定确认规范》)。对此类鉴定案子确认规范停止规范,是由于普通依据《收费处置》规矩该类案子收费能够在惯例收费规范根底上停止上浮或许由鉴定布置与当事人停止“议价”。
需求特别阐明的是,各省份拟定文件的方式略有不同,有些是将《收费办法》与《收费规范》《疑重鉴定确认规范》等文件3合1或2合1用一个或两个文件停止规范,有些则分红3个单行文件。查阅时需求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