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一般是怎么做的呢?《SF/ZJD02010002-2010》便是我国现在通用的《笔迹鉴定标准》。在笔迹鉴定进程中,有几个关键环节。
一、检材的查验分析:分析检材笔迹是不是直接书写构成的,检材笔迹的书写是否正常等,以确定检材是否具有鉴定条件。假设不符合条件,则无法鉴定。
例如,假设检材是复印件,一般的鉴定安排都会回绝鉴定,以为复印件是不合格的检材,无法作鉴定。
二、样本的查验分析:即确定样本笔迹的书写人是谁,是不是直接书写构成的,书写进程是否正常,书写的笔迹是否正常,再比较样本笔迹的笔迹类型、书写形式与检材的笔迹类型、书写形式等是否具有可比性,是否具有对比条件。
假设没有供应符合条件的样本,鉴定安排能够回绝鉴定,作出退案处理。
例如,在这个案子中,申请人对《欠条》中笔迹进行鉴定,法院对原、被告两边制作了质证笔录,并提取了被告的笔迹样本,将鉴定托付手续及检材、样本移送司法鉴定安排。
鉴定安排向法院发函,以为该案仅供应实验样本,没有供应日常天然书写的比对样本,不具有查验条件。需补偿与检材构成时刻邻近的,日常天然书写的样本3-5份,以便正常展开鉴定工作。
后来,法院一向未能供应有用的查验样本,司法鉴定中心致函法院:根据《司法鉴定公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因鉴定资料不完整、不充分,我中心决定终止鉴定活动,做退案处理,并将资料退回。
三、检材与样本笔迹进行比较查验分析
鉴定安排需求对检材和样本的笔迹进行比较分析,制作《笔迹特征对比表》,对检材与样本笔迹反映出的笔记特征的异同情况、改动规模、改动程度、改动构成原因等逐个分析比对。
一般的比较办法有:直接目测比较、现为观察比较、用测量东西或软件进行测量比较、重合比较、运用统计学原理和办法进行异同情况的统计分析。
例如,在这个案子中,鉴定安排经鉴定以为,离任证明中“XXX”签字与样本签名的特征差异点是实质的,反映了不同人的书写习惯,非XXX自己所写。
又如,在这个案子中,鉴定安排经鉴定,法院判定以为: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在书写风格、书写熟练程度、笔顺、连笔方法和笔画间的调配联系、起收笔等许多能够表现个人书写习惯的笔迹细节特征均表现不同,差异明显,并非XXX自己书写。
结语:当然,笔迹鉴定需求注意的问题还有许多许多,在此先不展开,有待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