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死者直系亲戚或医患双方、公检法司及卫生防疫等部门,持死亡证明、身份证、介绍信等法定有效证件到鉴定中心办理。
根据死亡性质不同,委托手续各有差异:
(1)民事案件,如在家中或旅店宾馆死亡,警方排除他杀的,可由死者家属提出申请,到辖区公安机关加盖意见书,即可来本中心办理;
(2)在工作场所怀疑工伤事故致死,可申请劳动部门或公安机关办理委托;
(3)在审讯过程、劳动改造或监狱等场所发生的死亡案件,应由检察机关委托方可受理;
(4)刑事案件,须由公安机关委托;
(5) 医疗纠纷案件,需由卫生行政部门或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才能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