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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时说要做伤残鉴定,那么怎么做鉴定?

日期:2021-07-29

涉及到保险索赔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一个伤残鉴定的问题,梁僧进入保险公司之前我也不知道有这个东西,十年前,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大多伤者也不知道有伤残鉴定这东西,近几年代理人、律师介入处理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这个动作有所普及,下面给大家简单讲讲如何进行伤残鉴定

一、哪些伤情需要做伤残鉴定:通常来讲,精神上、生理功能上和解剖结构发生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的,都可能涉及到伤残。包括由于外伤引起的精神失常、体表有疤痕、骨折后肢体活动度受限及功能不全、神经损伤、器官切除等等。简单粗暴地说,受伤严重的都可以做伤残鉴定

二、什么时候去鉴定:也就是鉴定时机,通常是指治疗终结后。以交通事故为例,一般的骨折类伤残通常在出院后3个月基本可以做伤残鉴定,如果涉及到肌力、神经、精神、智力等方面的伤残需半年到一年半不等。个别地区对做了内固定的案件要求拆除内固定后再受理。

三、如何选择鉴定机构:目前鉴定机构大多为民营企业,法医的水平与尺度不一,所以尽量选择当地比较权威的鉴定机构,以免对后续理赔造成不便。保险涉及到的人伤的鉴定一般是法医临床和法医精神病的鉴定,通常涉及到精神失常、智力下降的案件,需选择有法医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涉及到尸体解剖的,需选择有病理资质的鉴定机构,其他的基本属于法医临床的执业范围。

四、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

1.委托程序:各地区要求不一,委托主体也有多种,有伤者单方委托,有伤者与保险公司共同委托,有交警委托,有法院委托等。以广东为例,19年广东省高院下文,要求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需伤者及肇事方/保险公司共同委托,否则有重新鉴定的风险。

2.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责任认定书、保险合同(人身险类)、出院小结、诊断证明、CTMRX光片、身份证明等材料;

3.法医查体、阅片:被鉴定人需要配合法医的查体,否则有可能以伪装为由不受理。医院的病历记录可能跟法医的检测结果不一,例如:医院的X光检查显示伤者有5根肋骨骨折,法医复查6根的话,以法医的意见为准。

4. 伤残鉴定的局限性:法医鉴定过程中只能根据条款中所有的标准来鉴定,若标准中没有的,不能给出伤残等级,例如:交通事故的鉴定中,伤者若6根肋骨骨折,可评为十级伤残,如果伤者5根肋骨骨折和锁骨骨折术后,需分开来鉴定,如果伤者的肩关节恢复得好的话可能达不到伤残,那这个伤者是无法达到伤残的。可能我们觉得6根肋骨骨折会比5根肋骨骨折+锁骨骨折并手术内固定伤得轻点,但鉴定的实践中,前者可达十级,后者可能不达伤残。

5.鉴定项目:一般有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参与度等项目;

6.鉴定费:全国各地的鉴定费标准不一,法医临床的鉴定费大概在1000-4000元不等,精神病类的费用较高,如果需要做特别的检查仍需收相应的检查费,若需要出诊,还会加收出诊费、交通费等。

最后,伤残鉴定的合理性是保证伤者得到合理赔偿的重要前提,再以交通事故为例,一个伤残级别相差的赔款可能10万元以上,所以伤残鉴定对保险理赔、保险赔付或者赔偿责任方义务方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为了公平与正义,选择鉴定机构也挺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