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民事诉讼法不能强制不愿鉴定的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另一方面诉讼一方当事人无义务协助对方获得不利于自己的证据,亲子鉴定结论作为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同时,必然对另一方产生不利的诉讼后果,被鉴定人有权通过拒绝鉴定避免可能产生的不利诉讼后果。如果被鉴定人一方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作为中立的裁判者,不应做出有利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决定,但为查明事实、定分止争,可对拒绝亲子鉴定的被鉴定人进行劝说,经法院极力劝说仍拒绝鉴定的,法院不能强行鉴定。
3、上户亲子鉴定参与鉴定的人员: 仅从上户需求考虑,可以是父子(女)或母子(女)鉴定就可以凭鉴定结论上户。但因亲子鉴定中基因突变因素及上户口诸多因素考虑,上户亲子鉴定最好是做父母子(女)三人做亲子鉴定。
4、被鉴定者半年内输过他人的血,或在两年内进行过骨髓移殖,无法得出准确的结论。需要鉴定者应该避过以上时间 。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直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六)不符合本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第十七条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