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登记时,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如果是非婚生育的孩子,可能还需要提供非婚生育说明或亲子鉴定证明。不同地区可能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建议咨询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1、小孩没有出生证,需要证明是否有血缘关系;
2、小孩不幸被拐,经找回后上户口;
3、婚前同居导致未婚先育;
4、父母一方不在,另一方需要重组家庭,然后孩子迁户需要;
5、双方夫妻不能生育,领养孩子,做非亲生鉴定,上户口。
上户口属于司法亲子鉴定的范畴,所以当事人在进行上户口亲子鉴定时,需要到具有《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正规亲子鉴定机构,以确保亲子鉴定结果能够被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所认可。
1、没办结婚证小孩上户口流程为:
(1)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2)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3)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