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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要做亲子鉴定?

日期:2024-01-15

根据国家政策: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以下是上户口时需要做亲子鉴定的情况:

1、没有出生证。因为各种原因,孩子没来得及在妇产科资质的医院出生,因此导致的没有规范的出生证,这时候上户就必须要做亲自鉴定。


2、有出生证。由于出生证上的父母名字和身份证、户口本上名字不一致。导致的需要做亲子鉴定。


3、未婚先孕。没有在国家的法定年龄结婚,因此领不到结婚证,导致小孩出生没有出生证的。或者生长在单亲家庭,孩子户口需从父亲一方转入到母亲一方,或需从母亲一方转到父亲一方,要做亲子鉴定。


4、领养的孩子上户。需要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